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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开展《川菜产业配套产品及供应商目录》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17-06-23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浏览次数:1241
核心提示:申报原则 企业自愿、择优选定。 申报范围 与《申报产品类别》(详见附件1,附件在原文阅读中下载)基本相符的我省优势工业产品
        申报原则

企业自愿、择优选定。

申报范围

与《申报产品类别》(详见附件1,附件在原文阅读中下载)基本相符的我省优势工业产品。

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川菜产业链上下游工业企业。

2.获“四川省政府质量管理奖”称号、评为国家和省级“质量标杆”的工业企业优先。市(州)政府评比的行业名牌或荣誉优先。

(二)产品申报条件。

1.产品需获得第三方检测机构质量检测认定;食品类或与食品有关的产品需提供有关资质认证。

2.入选《省级名优产品目录》,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名牌、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绿色食品认证、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优先。

(三)其他事项。

有产品质量检测不合格等不良生产记录的产品和企业不得申报。

申报材料

(一)《申报工作基础表》(详见附件2,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产品质检报告复印件(一般为最近半年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并且是按单品检测);

(三)企业和产品获得有关进入餐饮行业的资质认证;

(四)1M以上、分辨率300dpi以上的产品及企业图片各三张;

(五)企业和产品所获荣誉证明复印件;

(六)产品商标注册证;

(七)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八)进入知名销售终端情况;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送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留一份。

申报流程

(一)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企业填报(每个企业申报不超过五种产品),按照申报范围和条件对企业和产品审查核实合格后,汇总申报情况填写《申报工作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盖章确认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申报情况可组织实地抽查。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申报条件对企业和产品进行审核筛选并确定推荐产品,通过召开川菜产业供需交流会等方式适时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推动双方沟通协作与交流合作。

申报时间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统一于2017721日前将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报送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质量标准与市场开拓处东楼309办公室(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申报具体内容及附件详情参见

本通知详情及其附件请从http://www.scjm.gov.cn/sjxw/wjfb/2017-06/21/content_360df9ea6c8c48f389dd43c84398f4c9.shtml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文件法规栏《关于组织开展《川菜产业配套产品及供应商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质量〔2017〕86号)中查看或点击原文阅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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