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1  浏览次数: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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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5月25日,现系大型特殊的普通合伙体制律师事务所。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设有公司商务部、金融业务部、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5月25日,现系大型特殊的普通合伙体制律师事务所。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设有公司商务部、金融业务部、证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房产地产部、知识产权部、诉讼仲裁部、海商海事部、政府法务部、破产事务部法律研究部十一大部门。泰和泰事务所推行差异化的经营方式,长期以来,坚持法律业务招投标,并推行“五个一”的团队协作方式,即1个主协调律师+1个组长+1个主办律师+1组协办律师+1个团队支持。
目前,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有合伙人五十名,执业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工作人员四百余人,全部执业律师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百余名律师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及海外留学经历。
目前,我所及我所数名律师已经获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从事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从事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资格”、“仲裁员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十余名律师通过“独立董事培训”和“WTO法律实务培训”。
泰和泰与美、英、澳、荷、西、日、韩、香港、澳门等地的各大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及业务协作关系。目前相关业务涉及美国、非洲、东南亚,通过参加各种国际性的学术交流活动,保障泰和泰律师在学术水平、思想观念、职业修养与国际先进水平保持一致。
此外,泰和泰倡导树立品牌意识,开展执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选择。
泰和泰追求并实现着老三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向新三化“公司化”、“集团化”、“国际化”发展,集现代管理和文化建设于一身,泰和泰现已成为中国知名的律师事务所服务品牌,系业界公认的中国律所规模二十强,系中国中部、西部最大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 重庆  深圳 大连  成都 香港….
地址(Add):
北京·朝阳区东四环中路56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4层(100025)
重庆·江北新区财富中心财富大厦B座11楼(401121)
深圳·盐田区盐田路45号金港盛世6栋5楼(518081)
大连·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6楼(116021)
成都·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25/27楼(610015)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41号中保集团大厦7楼
电话(tel):010-85865151   023-86961188   0755-25558080   0411-83769076    028-86625656、86748148  
 

●2005年6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3年5月1日,泰和泰(北京)成立,全称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2002年5月24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和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共同举办了“房地产、物业管理与西部城市发展”高级论坛,并正式成立泰和泰香港部。
●2005年5月20日,又与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共同成功举办“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与胡关李罗律师行合作三周年庆典暨上市融资推介酒会”。
●2007年6月8日,“泰和泰”律师机构再添新成员——泰和泰(深圳)获准设立!
●2008年4月25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荣获《亚洲法律杂志》中国西部唯一律所大奖!
●2008年6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被《亚洲律师杂志》评为中国律所二十强之一。成为名列中国律所二十强榜上第十一位的律所。
●2008年7月1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加入中世律所联盟。
●2008年获《亚洲法律事务》杂志评选的“领先之星中国成长最快律所十强”和“亚洲成长最快律所三十强”!
●2008年被《钱珀斯法律指南》列入“亚洲综合业务律师事务所”名录。
●2009年,泰和泰香港服务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即香港办事处。
●2009年,泰和泰去掉“四川”地域限制,正式更名为“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009年,泰和泰(大连)成立。
●2009年,泰和泰成功取得专利代理人业务资格(附证书)。
●2010年,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再次荣获《亚洲法律杂志》中国西部唯一律所大奖!
●2010年,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
●2010年,泰和泰“十年风华,律动天下”十周年庆典晚会璀璨上演。
●2010年,《钱珀斯法律指南》也把泰和泰列入“亚洲领先的一流商务律师事务所”名录。
    ●2010年,泰和泰知识产权中心在泰和泰品牌机构北京、深圳、重庆、大连、成都、香港六地同时推出。
●2010年,泰和泰再度被《亚洲律师杂志》评为中国律所二十强之一。
●2011年,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第三度荣获《亚洲法律杂志》“中国西部地区律师事务所”大奖,同时,首次荣获“房地产律师事务所”提名奖!
●2011年,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被《ALB亚洲法律杂志》荣评为“ALB中国最佳雇主”。
  ●2012年,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荣获钱伯斯中国法律卓越奖2012(Chambers China Awards 2012)年度最佳中资地区律师事务所(Regional PRC Law Firm Of the year)大奖。同时获评Chambers Asia Pacific(Client’s Guide) (商事法)第一等律师事务所General Business Law Central&Western及(房地产法)优秀律所Real Estate等奖项。
  ●2012年,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第四度被ALB CHINA LAW AWARDS 2012评选为西部地区律师事务所大奖(WEST CHINA LAW FIRM OF THE YEAR),第二度获得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大奖(REAL ESTATE LAW FIRM OF THE YEAR)奖项提名,首度获得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大奖(IP LAW FIRM OF THE YEAR)奖项提名。
  ●2012年,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名录。   
   ●2013年,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第五度被ALB CHINA LAW AWARDS 2012评选为西部地区律师事务所大奖(WEST CHINA LAW FIRM OF THE YEAR),第三度获得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大奖(REAL ESTATE LAW FIRM OF THE YEAR)奖项提名。
   ●2013年,泰和泰(拉萨)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
   ●截至目前,本所已有两名律师荣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第二部分  泰和泰组织架构
 
 
 
1、合伙人会议由本所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所最高权力机构,由本所主任及专门委员会主任轮流召集并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季度第一月的第一个周末召开。特殊情况下需要召开合伙人会议的,经三分之一以上(含)表决权的合伙人或管理委员会的提议。每名高级合伙人均具有一票表决权、二级合伙人享有半票表决权。不在会议现场的合伙人可以参加视频会议。
2、自2009年9月,泰和泰率先将普通合伙体制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体制,注册资本为1000万,新的体制明确了责任承担: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律师事务所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律师事务所中的出资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律师事务所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内部按出资份额承担相应责任。此举将更加有力的保障泰和泰做大做强,与泰和泰的发展战略吻合。 
3、泰和泰推行以北京、成渝(两地作为一个中心)两个中心的发展为主线。2010年泰和泰在西部发展尤为明显,其中不乏深入西藏的业务,西藏分所也在筹备中,乌鲁木齐分所的筹备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在贵阳及西安分所也在筹备中。泰和泰拟扩大深圳所的作用,条件成熟时考虑香港办事处实体运营。
近两年,随着泰和泰不断发展扩大,涉外业务已经延伸到中亚五国及非洲,包括哈萨克斯坦、乌干达、坦桑尼亚等。未来泰和泰将增进东盟(越南、泰国、新加坡)、南亚(印度、巴基斯坦)以及非洲(南非、埃及)等地合作关系。
 
第三部分  泰和泰展望
    前十年泰和泰一直在发展中规范,未来十年,泰和泰将在规范中不断发展。泰和泰自去掉地域限制后,已经成为业界公认的全国性的律师事务所,在全体合伙人的努力下,紧扣中国当局对律师行业的定位,推行以北京为中心,依托成渝(另一个中心)及其他相关区域,计划在3—5年内在欧美开设办事处(美国纽约及德国办事处已在筹划中);在5至10年力争成为中国一流的跨国界的律师行(力争跻身进入中国律所前十位)。唯有如此,泰和泰才能保持在律师业的知名品牌,发展成为具有竞争力的一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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