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进一步完善平等保护中小微企业的产权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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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齐琪、李希楠)记者19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纾解中小微企业难题、助力发展,最高法将进一步完善平等保护中小微企业的产权保护制度等创新机制,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解难题、渡难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最高法执行局局长黄文俊在最高法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最高法将进一步完善平等保护中小微企业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规范司法强制措施,加大对错误保全损害赔偿案件的审查力度,继续清查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严防在保全、执行过程中侵害中小微企业正当利益的行为。


  “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健全民事司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让中小微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黄文俊说,全国法院2021年再审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30件39人,不断健全涉产权冤错案防范和纠正机制。


  据悉,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依法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强化对产业链、供应链和中小微企业集群融资的保护,依法否定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合同条款效力,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2021年,全国法院开展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共执结涉中小微企业案件25.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67.9亿元。


  黄文俊说,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平稳运行的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健全市场主体救治机制,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引导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程序,给企业一定的缓冲期,公平有序清偿相应债权,使企业再获新生。今年一季度,全国法院审结中小微企业破产重整案件83件,涉及债权总额1673亿元,帮助70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脱困重生,4万余名员工稳住就业岗位。


  此外,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对经营困难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对口帮扶,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协同机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保护力度,依法有效打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


  最高法当天还发布了一批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推动形成全国法院上下同步、齐心协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让中小微企业在前进路上更有信心、更有希望、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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