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划定营商环境优化重点

发布来源: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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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国营商环境在全球排名上升至第46位,成为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经济体之一。4月9日,国新办举办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情况发布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参加介绍情况。


  据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介绍,今年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办理建筑许可方面,我国正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制度的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完善监管方式。二是在纳税方面,自今年4月1日开始,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将逐渐建立。三是在跨境贸易方面,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相关举措将陆续推出,包括提升通关便利度,降低口岸涉及的相关费用,压缩通关的时间。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4月9日起,调降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调整范围主要涵盖两个方面,食品、饮料、纺织品、电器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其次为了确保患者能够享受减税红利,与进口药品税收政策保持一致,扩大按较低税率征税的药品范围,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进境物品进口税也就是俗称的行邮税。行邮税针对的是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的一种简易的进口税。


  为促进电子商务零售发展,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并未征收关税,与行邮税同等征收。对于调整后的行邮税是否会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造成影响,邹加怡回应称,总体上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优惠度更高,基础税率更低,简单来说就是不会。


  对于减税降费的具体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周晓飞表示,2018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两个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新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推开;在北京等15个城市和浙江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2018年为企业和个人减税降费约1.3万亿元,减少“五险一金”缴费2140亿元,超额完成全国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任务。


  对于推进营商环境法制化的相关情况,邹加怡表示,此前出台了有关企业破产法的司法解释,明确管理人处分债务人的重大财产应该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进一步增强了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有关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等问题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简单的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下一步,还将推进物权法、合同法等一些法律的修订工作,主要是针对这些法律当中不适应目前形势需要的内容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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