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记者今日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经济,推动四川省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日前,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四川省文旅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势头迅猛,成为推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在四川省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工艺美术、会展、创意设计和旅游业等各领域,民营企业都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在全省15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中,民营文化企业占5家,65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中,民营文化企业占39家。全省A级旅游景区共550家,其中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约150家,占27%;全省有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共73家,其中民营企业59家,占80.8%;全省共有旅行社1178家,民营企业占大部分;全省星级酒店共398家,民营企业占70%,其中五星级酒店共32家,民营企业21家,占65.6%。2018年全省旅游实际完成投资1396.2亿元,其中民营企业投资占比超过55%,已成为文化旅游投资的重要主体。
但目前四川省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普遍存在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融资渠道不畅、外向度亟待提升、市场主体较弱、高端人才匮乏等问题。《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从政策供给层面进一步夯实全省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健康发展;有利于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加快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培育文化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
该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共10条,通过拓宽投资领域、促进公平竞争、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市场拓展、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创新创业、强化服务保障、优化金融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统筹协调等举措,着力从减政放权、资金支持、金融服务、人才保障等方面为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链条的服务,促进我省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具有“创新、求真、务实”三个特点。
一是“创新”。在《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一方面紧密结合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积极贯彻落实,不断深化细化。另一方面,广泛借鉴其他省市最新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结合我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和民营企业诉求,创新推出更多“能感知、有温度、见效果”的举措,因地制宜把政策红利转变为发展动力。
二是“求真”。在《实施意见》出台之前,四川省文旅厅多次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市州调研、充分研究论证,针对目前我省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从减政放权、资金支持、金融服务、人才保障等方面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链条的服务。
三是“务实”。《实施意见》按照“惠企、利企、便企”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市场准入、降低成本、财政金融、服务保障等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反映最集中最迫切的问题,精准设计“真金白银”奖补措施10条,使政策可操作、能量化、易考核,力争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同时,强化政策集成,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注重加强与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出台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尽可能集成化、具体化、管用化,全方位为我省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大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我们把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作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创新创业等措施,引导优势资源向园区集聚,推动民营文化和旅游园区(基地)加快建设。”该负责人指出,《实施意见》将对民营企业全额投资新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给予奖补,拿出的是真金白银,实实在在的奖励。比如,《实施意见》提出,民营企业全额投资的新创建成功并经认定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新创建成功并经认定的省级文化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园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健康旅游基地、工业旅游基地、体育旅游基地、科技旅游基地等,都将给予奖补。
通过大力支持和积极引导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文化和旅游园区(基地)等举措,将有利于夯实全省文化和旅游经济发展的基础,进一步推进全省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为实现我省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