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58项措施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23  来源:成都日报  浏览次数:281

12月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联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提出加快建设立足中国西部、面向东亚和东南亚、南亚,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西部金融中心。

《细则》明确了58项具体措施。内容涉及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深化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稳妥创新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等。

《细则》明确,加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增强金融创新活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具体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在成渝地区依法依规发起设立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法人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金融机构、企业集团、科技创新企业等申请设立金融控股集团等。

构建具有区域辐射力的金融市场体系,增强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和影响力。推进金融市场一体化。探索建设西部数据资产交易场所,在健全数据资源产权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建立大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

在市场互联互通方面。《细则》提出探索建立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框架下的资金互通机制,研究开展与新加坡、日本双向投融资,逐步扩大至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探索开展重庆与新加坡基金互认试点,支持两地公募基金公司向对方市场公开销售基金产品;同时,持续提升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对外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支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双向投融资。

优化区域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充分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西部基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西部基地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西南基地作用,打造面向中西部的直接融资综合性服务窗口。推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与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加强合作。

打造西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高地。支持开展私募基金管理模式创新试点。共同争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推动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二级交易市场发展。

构建支持高质量发展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助推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具体包括,依法拓宽农业农村抵押质押物范围;鼓励成渝地区金融机构推广“期货+保险”试点。

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方面,成渝将共同推动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争创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此外,《细则》提出成渝可探索特色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重庆、成都塑造城市特色消费品牌力度,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细则》明确,支持成都加快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探索知识产权与金融融合发展新模式。在成渝地区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逐步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支持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及衍生品创新。

 
关键词: 成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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