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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小微企业有“三忧”

发布日期:2018-12-19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浏览次数:1023
今年以来,国家在支持小微企业上不断发力,利好政策相继出台,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政策红利虽然优越,但如何兑现仍让县域小微企业担忧。
  
一忧政策落地不实。

县域小微企业管理部门涉及经信局、农发局、商务局、服务局等,单一权威部门很难理清小微企业整体情况,县域小微企业呈现“人人管又无人管”的尴尬局面,影响了企业贴息等政策的精准落实,加上县域营商环境发展不平衡,小微企业担忧政策执行路径过长、执行效果不佳致使政策落地不实等现象可能发生。
  
二忧担保获得困难。

长期以来,县域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作用并不突出。以某县级市为例,80%左右的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而辖区仅有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实收注册资本金不足5000万元,无法承载小微企业担保需求。该担保公司成立10多年来,由于资本金少、规模小、管理水平不高等因素,以政策性的下岗失业担保等为主,杠杆水平低,担保业务萎缩,目前处于小微企业代偿诉讼期,几乎停止办理担保业务。因此,当地小微企业担忧担保机制不健全而无法解决担保难题。
  
三忧融资难以改变。

受县域小微企业缺管理、缺信用、缺信息、缺抵押问题制约,县域银行在考虑风险的基础上,“惜贷”甚至“懒贷”的惯性仍会存在一段时间。硬性考核机制和“懒贷”共振抑制了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积极性,银行服务创新主要集中在结算和服务效率上,业务下沉和贷款投向更倾向于具有抵押品的优质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下沉缺乏政策支撑,致使有的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余额双双下降,现有条件下融资利好政策很难在县域得到释放,小微企业担忧融资难问题难以改变。
  
对此,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主动作为,有效推动政策落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变粗放为精细,不断优化政商环境和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小微企业遭遇的“三座山”“三道门”问题。建议自上而下由政府、人民银行等机构组成联合工作组,采取摸清底数、掌握需求、搭建平台、合力支持等措施,逐步破解融资难题。监督、跟踪相关部门落实“六项措施”及部门具体政策的情况,缩短政策落地路径,让减费降税、金融支持等政策尽快惠及小微企业。
  
加快政策支持,构建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国家应进一步加强县域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政策指导,推进地方落实《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发挥好融资担保作用。地方政府应吸引有能力的法人机构积极参与注资,提升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能力,有效落实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政策,建立银担合作机制。融资性担保公司要规范运作,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推进“银保联动”,扩大担保杠杆系数,为银行分担风险,为小微企业增信。建议在县域成立再担保分支机构,对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进行再担保,分散担保风险,提高担保公司的积极性。
  
加强金融服务穿透,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创新考核机制,出台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考核激励政策指引,在银行机构建立尽职免责、容错纠错、激励约束的弹性考核机制,重拾银行管理人员和信贷人员支持小微企业的动力。下沉金融业务,银行应适度提升对小微企业风险指标的容忍度,适度放宽对抵押物的限制,构建差别化的信贷模式。可推动以“信用”“信用+抵押”“信用+其他”为基础的信贷拓展创新模式,使小微企业摆脱对抵押物的依赖,提升其贷款的可获得性,使人民银行及监管部门的金融政策得到下摆,让小微企业真正享受到金融政策红利,逐步摆脱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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