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小企高质量发展 《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全省行走进达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8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浏览次数:1648

        达州地处川、渝、鄂、陕四省市结合部和长江上游成渝经济带,是四川省通江达海的东通道,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物流枢纽城市。11月28日四川省《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全省行活动走进达州市,活动旨在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效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本次宣贯活动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主办,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承办。达州各县(市、区)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机构、中小企业负责人等近百人参加。
 

        四川省经信厅企业处处长赵柳出席会议并致辞。赵柳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自2003年颁布实施以来,我省依法制定了《四川省<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实施办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了相对全面,覆盖不同所有制主体、一二三产业和中小微型企业的政策制度体系。四川全力推进创新改革试验,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领域,全力推动国家惠企政策在川落地落实;多措并举,全力推动中小企业减负降本;强化创新驱动,全力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主动作为,全力为中小企业破解发展难题;聚合资源,全力为中小微企业搭建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小企业研究所副所长赵卫东为与会者详细解读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法律条款和相关政策。赵卫东认为新修订法有“五大进步、 十大亮点”,新法操作性更强,前瞻性更强,创新性更强,保障性更强,服务性更强。新法鼓励中小企业以动产为担保进行融资。增加第十九条,国家健全完善动产融资制度建设,更加符合中小企业特点,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增加了第二十条,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时,其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要求付款方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确保中小企业及时获得融资。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及付款方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谈到第六章市场开拓的时候。面对现场众多参会的达州食品企业,赵所长强调企业应该生产具有达州特色的美食,把品牌当成资产来运营,要将美食推广到全中国乃至全世界。



      此次宣贯活动还邀请了四川益企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向与会者介绍了企业上云、四川省互联网+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参会的达州企业纷纷表示,这次宣贯活动提振了大家的信心。川环科技的唐总向记者表示此次培训对政策的宣讲非常及时,虽然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对融资方面没有特别困难,但是政府在税收方面的支持对企业的帮助非常大。四川三圣宫食品有限公司的庞总对益企云的服务非常感兴趣。“目前公司有自己的食品生产园区,有资金和达州知名品牌‘七星椒’,在企业发展方面缺乏人才,管理不到位。”庞总说,欢迎益企云的领导来参观考察,并就下一步的合作进行具体面谈。

    会议现场举行了捐赠仪式,达州市企业代表获赠《中小企业促进法》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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