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中小企业泸州网 » 重要新闻 » 列表 » 正文

央行:严惩支付机构为非法互联网平台提供支付等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6  浏览次数:953
0
核心提示:  严惩支付机构为非法互联网平台提供资金清算、支付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
   严惩支付机构为非法互联网平台提供资金清算、支付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商业银行、支付机构为非法交易场所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要求,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于近期对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付公司)网络支付及跨境外汇支付等业务开展了执法检查。

 

  经查实,智付公司为境外多家非法黄金、炒汇类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供支付服务,通过虚构货物贸易,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同时,智付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境内网络特约商户的交易情况进行检查,未能发现数家商户私自将支付接口转交给现货交易等非法互联网平台使用,客观上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了网络支付服务。此外,智付公司还存在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未持续识别特约商户身份、违规为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违规设置商户结算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

 

  智付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引起大量投诉,社会影响恶劣。

 

  综合考虑智付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智付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078,964.39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4,534,813.47元,合计罚没人民币25,613,777.86元;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智付公司给予警告,合计处以罚款人民币15,908,000.00元。

 

  今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乱象,从严查处为各类非法互联网平台提供资金清算、支付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经济金融秩序,维护金融稳定。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泸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四川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蜀ICP备11006773号-4
Copyright www.lz.sme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