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措施》涵盖建立督导机制、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军民融合发展、支持民企多渠道融资、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民营经济发展要素保障、提升政务服务等八个方面的内容,是对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的重大突破。
在建立督导机制上,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列入各县(市、区)政府、园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在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体系、支持鼓励建筑业发展壮大、跨市域发展、资质提升、建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名录库并用于部分投资项目的招投标、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服务业发展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
为支持企业走出去,《措施》提出,对德阳“名优特新”产品在省会城市的超市、商场开设专卖区或专柜、境外投资、设立海外仓、参加万企出国门等活动、参加出口信用保险和担保等项目,可申报各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在鼓励军民融合项目发展上,对取得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等3类认证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的企业给予5-15万元奖励。对提升军工能力、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达到一定额度和参加有关部门的军民融合培训给予补助。
在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上,调整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和占用资金的额度,扩充应急转贷资金支持企业名录库的数量。对企业上市实现直接融资给予不超过250万元,发行债券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在发展要素保障上,从土地供应、人才引进培养、社保降费、缓缴方面出台措施,为企业降低成本,并将以“德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载体,打造民营经济政策信息和数据发布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