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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3  浏览次数: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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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中证网讯 发改委网站1月2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
  中证网讯   发改委网站1月2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建成若干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实施县,实施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有效替代农村散煤,为农户以及乡镇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设施供应炊事取暖清洁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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