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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10部门联合发布《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甘泉行动计划(2017)》

发布日期:2017-07-17   来源:四川省经信委   浏览次数:107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以及四川省全面
        为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以及四川省全面改革创新试验工作相关安排,全面推广以核心企业带动为特征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新模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构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互信互惠、协同发展生态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年度工作目标

结合四川实际,2017年工作目标确定为:

(一)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四川省2017年利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新增应收账款融资1000亿元。其中,除收益权类之外的融资超过400亿元,债务人在线确认融资的比例不低于25%。

(二)推广以核心企业带动为特征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新模式。四川省推动10条以上核心企业带动供应链加入中征平台开展业务,推动2家以上核心企业与中征平台开展系统对接。

(三)建立健全以应收账款融资为重点的动产融资推广工作机制。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人民银行和企业主管部门紧密配合,多部门加强协作,持续推广以应收账款融资为重点的动产融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拓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空间。

        二、主要任务与要求

(一)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和业务推广。

各市州企业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牵头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收账款融资宣传推广活动。要联合组织开展银企座谈、集中培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推广活动,向企业广泛普及应收账款融资知识和中征平台融资服务功能。要会同相关部门面向供应链核心企业、应付账款较多企业、大型零售企业等持续开展“一对一”辅导,引导其提高供应链管理意识、支持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增强供应链粘度。要推动金融机构率先注册为中征平台用户,并通过对公客户经理上门宣讲、柜面引导、短信告知、网站宣传等方式,面向本机构企业客户开展宣传推广。

(二)实施重点辅导企业和核心企业名单制管理。

各市州人民银行要会同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选择产业带动作用强、处于供应链核心、应付账款较多的企业建立重点辅导企业名单,实行目标管理和动态管理。要将重点辅导企业作为推进工作的主要对象,明确推广任务,确定工作方案,协同开展宣传辅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点辅导企业名单要定期开展评估,适时动态调整,及时移除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补充新的重点辅导企业。

各市州人民银行、经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达到中征平台核心企业标准(带动2户上下游企业,开展10笔以上应收账款融资)的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对中征平台核心企业逐步实现敞口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实现领额制。要将名单内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中小企业作为实施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以此激励其他企业积极加入中征平台,不断扩大参与主体。

各市州经信委、财政局、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农工委(办)、金融办(局)要积极协调、推动本部门主管的或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大型国有和民营企业、采购人、政府融资平台及其控股企业、商业连锁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加入中征平台,确认应付账款,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并督促企业按时履约,及时支付应付款项,带头营造守法诚信社会氛围。

各市州人民银行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动态调整后的重点辅导企业名单和中征平台核心企业名单报送至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三)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引领作用。

各市州人民银行、经信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重点辅导名单企业特别是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入中征平台,与中征平台进行系统对接,并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积极参与,通过在线确认方式为供应链中小企业增信,提高其融资的可获得性和便捷性,以点带链、以链带面,形成规模业务模式和示范效应,并逐步惠及二级、三级供应商,提升整个产业链的发展资源和增长后劲,巩固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础。

各市州在年内应至少有1家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入中征平台并带动上下游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

(四)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和重大项目开展融资。

各市州要加强“政银企”对接,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项下融资业务提供便利。要积极引导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征平台注册用户,督促采购人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鼓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前明确融资需求。中标(成交)供应商、金融机构等应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征平台方式推送、确认账款信息,有条件的市州应积极探索与中征平台采用系统对接方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和应收账款融资效率。

省和各市州政府融资平台成员企业应积极加入中征平台,通过确认重大项目特许经营权开展融资,支持地方项目建设。同时,积极推动将存货质押、融资租赁等业务纳入中征平台,拓展动产融资空间。

(五)优化金融机构业务流程,改进金融服务。

各市州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要加强信贷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地向本行企业客户宣传应收账款融资,向当地人民银行和经信委推荐重点辅导企业,以支持应收账款融资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内部协同推动和目标考核机制,积极向上级行争取对应收账款融资的授信支持,完善审批标准、贷后管理、企业现金流监管以及资产评估等管理规范,探索利用中征平台融资数据开展企业“预授信”、批量化营销等业务创新。有信贷权限的金融机构网点要100%开通中征平台用户,充分利用中征平台为信贷审批提供辅助信息支持,通过中征平台挖掘优质应收账款资源,降低融资门槛,积极拓展质押融资、正向保理、收益权类保理、隐蔽保理和反向保理等各类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要关注企业本身业务,改进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风险评估机制,在覆盖风险的基础上合理定价,降低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成本。要主动对接核心企业,定制融资方案,制定操作流程,从机制、项目、平台、产品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要主动向总行争取率先与中征平台实施系统对接,抢占动产融资发展先机。

(六)推进应收账款融资登记,优化商业信用环境。

各市州人民银行要及时受理各类应收账款融资主体的中征平台注册咨询、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常用户登记和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培养形成“征信系统+中征平台+动产融资登记系统”一体化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习惯。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要引导应收账款融资主体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办理保理项下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转让登记、资产证券化项下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类基础资产转让登记、资产转让交易项下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类资产转让登记,防范交易风险。

各市州要大力推动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征平台和金融机构实现系统对接,为全面开展动产融资打好基础。对暂不具备系统对接条件的核心企业,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征平台推送、确认账款信息,并在线下开展融资业务。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要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丰富企业信用档案,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借助“红黑名单”实施联合奖惩,规范应收账款履约行为,推动优化社会整体商业信用环境。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推动应付账款较多的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降低诚实守信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信用担保、信用保险机构参与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合理控制应收账款融资风险。

(七)推动应收账款融资向动产融资发展。

各市州要充分认识应收账款融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应收账款融资作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紧密结合产融合作、军民融合,重点围绕供应链工业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特许经营重大项目等推广应收账款融资,并积极探索利用应收账款融资拓宽精准扶贫融资渠道。要在大力推广应收账款融资的基础上,推进保理、存货和仓单质押登记的司法效力,逐步实现从应收账款融资向动产融资领域的全覆盖,进一步拓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渠道。成都市要紧密结合金融改革试验,大力发展农业动产融资。

(八)深化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匹配全创总体布局。

人民银行绵阳市中支、绵阳市经信委要落实好《绵阳市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深化试点工作方案》,市县共推,由点到面,引导更多大型骨干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积极加入中征平台,打造开放、共享、易复制推广的在线全流程融资对接链条,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扩面升量。同时,在建立核心企业库、扩大系统对接面、推进平台注册、创新金融服务内容、奖补核心企业、实施融资贴息补助和融资增量奖励、完善信贷风险补偿、强化综合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快形成可在全省复制推广的工作整体推进经验。

其他作为全创先行区的成都市和德阳市,以及创建国家信用城市的泸州市,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落实全面创新改革“一号工程”为契机,将推广应收账款融资作为推进产融合作、巩固经济发展基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应收账款融资工作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重大突破,与全创总体布局相匹配。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各市州要加强对应收账款融资推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加强对县(区市)的督促和指导。各市州人民银行、经信委要加强向地方党政的汇报,主动联系财政、商务、国资、金融办(局)、银监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督导机制,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进度,定期协调磋商,合力推广以应收账款融资为重点的动产融资。

(二)强化综合政策引领效果。

有条件的市、县可将应收账款融资纳入本级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奖补范围,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对发放应收账款贷款的金融机构、相关核心企业给予支持。各市州人民银行要综合运用货币和外汇政策提高银企参与积极性,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评估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参与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要结合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要支持积极参加应收账款融资的核心企业开展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外汇资金集中营运管理和跨境人民币结算。

(三)加强监测督导。

各市州人民银行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应收账款融资统计监测制度和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机制,动态跟踪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开展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将会同四川省经信委等部门按季通报工作进展,按年考核工作推进情况,并组织相关交流活动,及时传递工作进展和成效。考核通报结果将纳入对各市州人民银行年度考核和对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对工作进展缓慢、完成效果较差的地区,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经信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

每年1月15日前,各市州人民银行、经信委应将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本年度工作计划报送至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和四川省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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