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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文明确特色小镇培育发展三大原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2  浏览次数: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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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记者万利)目前,特色小镇培育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地方存在不注重特色、千镇一面等问题。对此,住房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记者万利)目前,特色小镇培育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地方存在不注重特色、千镇一面等问题。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日发布《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有序推进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发展。

 

  《通知》对特色小镇培育建设过程中如何彰显和保持特色提出三大原则,一是要尊重小镇现有格局、不盲目拆老街区;二是要保持小镇宜居尺度、不盲目盖高楼;三是要传承小镇传统文化、不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针对部分小镇建设发展过程存在的“贪大求洋”等问题,《通知》明确提出,严禁挖山填湖、破坏水系、破坏生态环境;严禁盲目拉直道路,严禁对老街区进行大拆大建或简单粗暴地推倒重建,避免采取将现有居民整体迁出的开发模式;严禁建设“大、洋、怪”的建筑,严禁乱起洋名;严禁建设不便民、造价高、图形象的宽马路、大广场、大公园。

 

  据了解,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认定工作正在开展,《通知》的相关要求也将在认定中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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