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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启融资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6-06-27   来源:三江都市报   浏览次数:952
核心提示:24日,三江都市报记者从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积极应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形势,日前,经批准,乐山市住房
     24日,三江都市报记者从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积极应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形势,日前,经批准,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中国银行、成都银行申请的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第一期资金5000万元已经到账,有效避免出现“断贷”、“轮候”现象,这一点兑现了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以来提出的“最大限度支持职工购房”承诺。截至2016年5月底,乐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累计贷款总额累计发放个人购房贷款103亿元,在全省排名第三位,有55646户购(建)房职工家庭获得政策性低息贷款,为解决和改善干部职工住房条件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个贷率已经达到101.36%(在全省排名第三位)。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设计的金融制度,稳定且可持续的政策导向是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效应的必要条件。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属地化封闭运行的特点,往往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出现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的时候常常被动地选择紧缩性使用政策,这种逆周期的政策选择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正向溢出效应。

  去年以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就已经显现。虽然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及时采取了“回购型贷款”的应对措施,但仍然无法彻底解决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第三条:“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精神,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最大限度支持职工购房,既满足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又活跃了房地产市场,也带动了乐山市房地产库存的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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