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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人民医院观音分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6-10-12   浏览次数:1088
      该项目选址位于宜宾县观音镇。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其出具了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宜县发改社事[2015]171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项目第一次公示已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起在中国中小企业宜宾网(http://www.yb.smesc.gov.cn/news/show.php?itemid=340949)上进行,现发布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宜宾县人民医院观音分院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宜宾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宜宾县观音镇;
 
项目总投资:5000 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 14000 平方米综合大楼。
 
二、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按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
 
南》,两部分废水分开进行处理。
 
医疗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消毒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宜宾县观
 
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98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最终排入越溪河。
 
生活污水经院内预处理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4 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宜宾县观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最终排入越溪河。
 
2、 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污水处理站废气、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生活垃
 
 
圾暂存点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和汽车尾气等。
 
根据《污水处理技术指南》,本环评建议该项目的污水处理系统需在密闭的
 
环境中运行,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组织起来,通
 
过统一的通风系统进行换气。废气由抽风装置统一收集经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
 
附过滤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医疗废物暂存间拟置于院内西北角,设置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环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密封、清运和消毒工作,同时加强管理,做好暂存间的防渗漏、防鼠、防蚊蝇等措施,定期进行医疗废物暂存间存储设施、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在确保医疗废物日产日清等措施的基础上,可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异味,避免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环评要求垃圾暂存点的垃圾采用有盖的容器存储,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定期杀菌消毒并加强管理和清洁,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避免或减少垃圾异味的产生。
 
本项目柴油发电机房位于地下室,柴油发电机仅作为备用电源,燃料采用
 
0#柴油,属清洁能源,产生的污染物浓度小,燃烧废气经排风系统收集后经通风
 
管道引至一层地面排放,进入室外大气环境。
 
地下车库按 6 次/h 的换气次数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排烟系统与排风系统兼
 
用,在风管侧壁设单层百叶排风口(带调节阀),地下排风系统引至地面绿化带
 
内排放,排放高度为 2.5m。地上停车位汽车尾气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进入大气。
 
为保证医院内空气质量,减少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同时在临
 
街周边,种植部分绿化带,这对大气环境也将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使汽车尾气
 
做到达标排放。
 
3、 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病人及陪护人员以及车辆。
 
设备噪声:合理布局,采取噪声屏障。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设置在院内北侧,
 
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设置,泵房、柴油发电机房等噪声源均置于地下室内,产
 
噪设备通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排烟系统加装消声器,柴油发电机组加装防振垫
 
圈,通过采取此一系列措施可大大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社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是不稳定的、短暂的,主要是通过加强管理等措
 
施来控制。
 
进出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限制行驶速度,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院内交通运
 
行线路等措施来降低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4、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医院设置垃圾箱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并由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处理,
 
对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保证医院内无腐烂垃圾堆放。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
 
单位定期清理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宜宾县人民医院观音分院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所在
 
区域内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项目实施后,可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区域环
 
境质量的影响较小,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生产只要严格落
 
实环保措施,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
 
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询,或将 E-Mail 发至评价单位,评价
 
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工程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 E-Mail 将报告书简本发送
 
至索取人,查阅报告书简本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宾县人民医院;
 
地址:宜宾县柏溪镇育才路 2 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5378270106。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倍特·康派大厦 26 楼;
 
联系人:张宏泓;
 
联系电话:15928105078;
 
邮箱:3054879597@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
 
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通过下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政府主管部
 
门决策参考。
 
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的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
 
程度、职业、联系方式、居住或工作地址;
 
(2)您对该建设项目情况了解程度;
 
(3)您认为该建设项目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可靠性如何;
 
(4)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5)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的作用是什么;
 
(6)对本项目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7)您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
 
(8)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要求或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短信、电子邮件
 
等形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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