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ng(0) "" 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_政策快讯_政策库_政策_中小企业四川网
分享好友 政策首页

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1-03-04 09:102110

川企发〔2021〕10号

各市(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012号)文件精神,有效聚集社会服务资源,打造一支熟政策、精法律、懂技术、会管理、肯奉献、乐助企的高水平专家志愿服务团队,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四川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执行。

附件:四川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132

附件

四川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以下简称志愿服务专家)管理,促进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志愿服务专家是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的、自愿参加并符合相关条件、为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相关志愿服务的人员统称。

第三条志愿服务专家在法律和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志愿服务专家坚持弘扬和传播“志愿携手同行、服务助企成长”主题精神,为全省中小企业无偿提供政策、法律、金融、管理、技术、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和个性化解决方案。

第二章服务内容及方式

第五条志愿服务专家主要提供政策宣贯、财税金融、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市场开拓、数字化转型、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等服务,并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不断完善服务内容。

第六条志愿服务专家与中小企业在自愿、平等、诚信、合法原则基础上,建立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志愿服务专家以个人经验和知识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所提建议仅供企业参考。

第七条志愿服务专家依托社会资源,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优势,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个性化解决方案,助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专精特新”发展。

第三章招募条件与范围

第八条志愿服务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身心健康。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誉和服务意识,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愿意服从安排并完成相关工作。

(三)从事中小企业服务工作5年及以上,或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任职并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四)原则上具有国家认可的各类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第九条招募志愿服务专家,遵循自愿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定向邀请+单位推荐”方式征集;由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根据实际需求及服务情况不定时更新。

第四章运行管理

第十条对志愿服务专家建立个人服务绩效档案,开展志愿服务考核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开展志愿者招募管理、志愿服务项目发布、志愿服务时长记录和证明出具。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专家聘期一般为两年,并实行动态管理,聘期届满后可根据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续聘或解聘。年内无故缺席有关活动3次以上的,将调整出专家库。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专家可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二)对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可获得相关培训、交流和考察机会;

(四)经考核,可给予表扬、通报、评优等相关奖励;

(五)《志愿服务条例》等法规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志愿服务条例》及《四川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二)按照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三)尊重企业意愿,保守志愿服务活动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及其它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四)维护志愿服务专家团队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不得以志愿服务专家的名义从事有偿活动;

(五)完成须配合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专家发生以下情形的,应退出志愿服务专家队伍:

(一)年龄超过70周岁;

(二)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参加志愿服务的;

(三)本人要求退出的;

(四)不履行志愿服务专家义务的;

(五)不符合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专家主动要求退出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履行相关手续后收回聘书。

第五章组织保障

第十七条经济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共同负责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四川省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做好志愿服务专家的遴选培训、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时长记录与证明出具、管理考核等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四川省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2025年四川工业“智改数转”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启动
10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获悉,2025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已启动,项目

0评论2024-10-213694

积极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 凉山州整合资源 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省、州对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的要求,凉山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积极引导州内银行、保险、西昌学院和州内省级中小公共服务

0评论2024-07-093754

四部门发布公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将获税收优惠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0评论2023-08-093432

七部门联合发文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 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近日公布《生成式人工智

0评论2023-07-173007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持续开展“中国汽车品牌向上发展”专项行动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雁争)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吹风会上表示

0评论2023-06-263666

工信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 张辛欣)记者14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近日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共

0评论2022-12-163575

国资委:各中央企业加快推进减租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10月13日消息,国资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要求各

0评论2022-10-173581

国家发改委:三季度出台政策至关重要 接续政策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
 中国网财经9月5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9月5日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

0评论2022-09-063187

三部门解读26条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近日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了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支持等26

0评论2022-09-053154

财政部将研究指导地方 用足用好专项债务限额
从财政部获悉,今年前7个月,全国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已累计发行3.47万亿元(含部分2021年结转额度),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额

0评论2022-08-223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