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十举措提升电商登记便利化 开网店鼓励全程电子化登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02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1937

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网店登记注册备受关注。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制订《关于提升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便利化水平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通过10条举措,让电商经营者办理登记更便利,包括简化登记注册流程、实施登记注册“就近办”、放宽经营场所登记等。

  《意见》明确,鼓励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设立登记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全省1500余个银行网点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导办服务,登记窗口向金融网点延伸。

  个人网店注册登记提交哪些资料?《意见》规定,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电商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以经常居住地或住所托管机构地址申请登记的,还需提交居住证复印件或自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

  我省还将完善电商主体退出机制,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包括“一网”查询办理流程、进度和结果,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企业退市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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